怪不得吴承恩笔下的白骨精总是美女,果真是美。透过这层薄膜,我竟然有着强烈亲吻我的骨头的冲动,眩目的阳光下,它居然是令我惊艳的。
那是一种能够经历历史的纯粹。如同灵魂,如同爱情;抽离了□□,远离了世俗,从此不论海枯石烂,沧海桑田,它将千年不腐。
走出医院的我在阳光下神游太虚。为了一个虚无的梦境,我竟然和死神走的如此之近。
想起那个梦,身上没来由的一冷。那个奇怪的青衫男子,华发斑鬓,还有那空洞无助的眼神,只是为何他要那样的看着我,那样的让人痛心。
都是这奇怪的梦害得我每日半夜惊醒,一周已经换了三次床单。今天还差点和一两大货车亲密接触,共赴鸳梦呢;幸好,现在看来骨头没事。
祸害一千年,古人诚不欺我。心中不由一阵窃喜。
哦,酸了半天,忘了介绍自己。奴家蓝采潆,未婚无固定男友;芳龄不详(对外永远宣称25岁);祖籍和将来子孙万代外带都准备扎根上海。现任职某外资公关公司客户总监。有大不列颠王国某“知名”大学4年留学经历。
我的花名叫做“白骨精”,这来自我最令自己自豪的的身材。看看手中的骨科检验报告,连冷冰冰的机器都不露神色,科学严谨的评价到:平整,对称,光滑。总而言之,PERFECT,一生最满意的就是这纤细道骨子里的身体。
认识我的人都说我是妖到骨子里的精。每当对着镜子自恋的时候,我总会被自己的锁骨所迷恋。那两道高傲的扬起。光滑,锐利。也许真的只有看不到的才是真实的。我们的一生的悲喜,爱憎也许都化成了钙质融入到这副骨头里面。到了那一天,付之一炬,再也无处寻觅。
此刻的我,又怎知道,一千年以后,又有谁认得出我这个白骨精,谁还会知道现在充斥在这副完美骨架中的爱恨情仇。
但是,如果真的有轮回的话,那一千年之前的我又是怎样的?应该也是有着两根完美的锁骨吧。
心头没来由的一阵刺痛,仿佛又看到那个男人伤心至死的目光,可惜却怎么想不起他的容颜,脑海中只有那满头的华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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