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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序(第1页)

以此代序

看言情的书龄不大,从大学三年纪左右才开始陆陆续续地看了,因为那时真的很郁闷。

还有一个冠冕堂皇的可笑理由,被我一直拿出来当冠冕堂皇的借口:我要练看书的速度。我一直被室友嘲笑我看书的速度很慢很慢,无论好书坏书我都会很仔细的一句一句读,细细品位。好书和坏书的唯一区别就是好书我会读完,坏书我就读不下去了。

当然好书我就会品位的很深,理解的很深。记得当时我的高中语文老师就评价我写的一篇哈姆雷特的读后感写好,评语大约是:没想到你对文字有这么独特的领悟力,卓而不群,或是什么特立独行的等等。后来才知道那是变相地夸一百个读者一百个哈姆雷特,我只是一百个中比较特别的一个。但我知道我是真的很喜欢哈姆雷特,所有的可能,所有的矛盾,所有的选择,都是那么自然或者说命定般的必然,让你跟随着王子的心,一步一步走向结局。然后觉得,你就是那个王子,在最后的最后,面临着那个恶梦般的选择——TOBEORNOTTOBE。话扯远了(笑)。我想说的是:一、我很喜欢看故事,看书,虽然我总是被别人说我看的书很少,还超慢。但是我是真的很入戏。二、文字只是手段,当然我并不精通于此,但是我需要一种方式来表达我的感觉,比起写我更喜欢读,喜欢感受文字的力量,从这方面讲,我想我是对文字有独特的领悟力的,这种领悟力进而是对整个故事、整个戏剧的领悟力,心中有一种力量,要说出自己的故事,做自己故事的导演,但是我只有文字这一工具,所以我会尽量用好它。这是对我文字晦涩的一个小小解释,因为我只是精于感受故事,却拙于表达文字。也许以后我会做一个导演和编剧,用另一种语言表达,其实我最行的是看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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